2016年1月4日

停滯的台灣

眾人皆知現在的政府特別喜歡呈現漂亮的統計數字。既然今年即將政黨輪替,那麼是時候回顧這幾年與民眾切身相關的統計數字了。本篇根據主計處所發布的國民所得統計、工商服務業薪資調查、勞動力統計、與家庭收支調查等數據,呈現出一個停滯的社會。


一、勞工的餅愈分愈少
受僱人員報酬佔國內生產毛額的比例(下圖藍線)有逐年減少的趨勢。台灣仰賴ICT產業,但這類產業的固定資本消秏相當龐大,很可能是逐年增加的固定資本消秏造成上述「勞工的餅」愈來愈小的錯覺。將國內生產毛額扣除固定資本消費,即得到國內生產淨額。受僱人員報酬佔國內生產淨額的比例(下圖紅線),仍然有逐年減少的趨勢,只是較為緩和。受僱人員報酬與營業盈餘之和,為國內要素所得。受僱人員報酬佔國內要素所得的比例(下圖橙線),也是有逐年減少的趨勢;反過來說,營業盈餘佔國內要素所得的比例,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。簡單地說,一塊大餅,勞工愈分愈少,而資本家則愈分愈多。


二、2008年起,報酬與薪資水平皆進入黑暗期,且黑暗期長達至少六年
國民所得統計中的受僱人員報酬(所有產業),其實質值(根據消費者物價指數──不含設算租金之總指數──計算)是有明顯的成長趨勢(下圖藍線)。工商服務業薪資調查的結果顯示,所有受僱者的薪資總和的實質值也是有明顯的成長趨勢(下圖紅線)。然而,將前者除以勞動統計中的受僱者人數,而得到平均每位受僱者的實質報酬,自2000年開始,卻呈現先停滯後衰退的狀態(下圖橙線:2007年以前停滯,2008年以後衰退),與工商服務業平均薪資的實質值的走勢相當一致(下圖綠線)。


三、2008年起,勞工每小時的報酬與薪資,同樣衰退
根據勞動力統計,部分工時(OECD定義為主要工作之平均每週工時在30小時以下;2005年以前扣除主計處當時所定義的全時工作者)之受僱者,佔有職業在工作之受僱者比例,在2006年以後明顯增加(原因之一是部分原先定義的全時工作者實為OECD所定義的部份工時工作者)。將一位部分工時受僱者折算為半位全時工作受僱者,而求得約當全時受僱者之平均報酬(下圖藍線:實質值),此數值從2000年至2007年小幅增加,卻在2008年以後衰退甚多。將全產業受僱者平均報酬(年報酬除以52),除以勞動力統計中的受僱者主要工作平均週工時,而得到平均每小時報酬(下圖紅線:實質值)。將工商服務業平均實質薪資除以同份調查中的平均工時,而得到平均時薪(下圖橙線:實質值)。自2001年開始,受僱者平均每小時報酬與工商服務業受僱者平均時薪,都呈現先停滯(至2007年)後衰退(2008以後)的狀態。


四、愈來愈多的勞工
正當15歲以上人口的就業率(就業人口比;下圖橙線)從1996年的56.9%一路下滑至2002年的54.4%,受僱者人口比(下圖藍線)大致穩定,2002年僅小幅跌落,而在2003年以後則呈現緩慢增加的趨勢。然而,觀察就業人口結構,受僱者佔就業者的比例(下圖紅線),則呈現穩定增加的趨勢。即使就業率自2003年開始緩慢回升,2014年時(56.2%)仍沒有回到1996年的水平。就業率的變化很小,但就業結構卻有很大的改變,非受僱就業者減少,而受僱就業者增加。


五、勞動報酬佔家戶所得的比重愈來愈小
根據國民所得統計之所得面,在國民所得淨額分配至家戶部門(包含對家戶服務之非營利組織)的所得當中,受僱人員報酬所佔的比例(下圖藍條)呈現逐年減少的趨勢(藍線)。相反地,移轉收入所佔比例(下圖紅條)則呈逐年增加的趨勢(紅線)。兩者比例之和,則沒有呈現明顯增加或減少的趨勢,這亦謂著財產所得、與家庭企業及非公司企業所得收入淨額,佔家戶所得的比例(100減去紅藍之和),沒有呈現明顯增加或減少的趨勢。


六、自2008年開始,家戶所得黑暗期長達六年
下圖紅線為國民所得統計中之「平均每人家戶部門實質可支配所得淨額」;橙線為家庭收支調查中「家戶可支配所得除以戶內人口之平均數」的實質值;綠線為家庭收支調查中「家戶可支配所得除以戶內人口之中位數」的實質值。藍條為家庭收支調查中「家戶可支配所得除以戶內人口之中位數與平均數的比值×100」。紅橙綠三線的走勢很接近,而且都呈現增加的趨勢。從2000至2002年,國民所得統計與家庭收支調查的數值變化呈現相反的狀況。在2001年網路泡沫危機與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下,家庭收支調查中的所得中位數跌幅,比平均數跌幅還要大,而使得中位數與平均數的比值下滑至低點:在2001年僅0.827;在2008年僅0.835。在2001年以後,國民所得統計數值(紅)仍然成長,但家庭收支調查(橙)則否,直到兩年後(2003年)才超過2000年的水平。在2008年以後,前者與後者都下跌,而且都花了六年的時間(至2014年)才超過2007年的水平。


七、高收入家庭就是不一樣
根據家庭收支調查,依家庭可支配所得將家庭劃分為五等分組,由低到高分別為下圖的藍、紅、橙、綠、紫線。在下圖中,數值均為戶內人均實質值──整戶所得除以戶內人口,再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。在2001年和2002年時,高收入家庭(紫)的收入抗跌,其餘家庭則否。在2008年以後,高收入家庭的收入回復力道,卻不如其餘家庭,這個現象反映在上圖藍條數值的爬升、與下圖紫藍收入相距倍數的縮小。家戶整戶所得高低收入相距倍數減少,是政府自我表揚「貧富差距縮小」的依據。然而,第五等分組頂多是中產以上的家庭,並不能代表富有家庭。主計處並沒有公開十等分組,或是二十等分組的各組平均數值。更高收入家庭與低收入家庭的差距,我們不得而知。政府堅持統計數字的重要性,卻不告訴我們更重要的數據細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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